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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丧葬费与社会保险福利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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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购买法定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丧葬费。因此,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依法予以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倍征收。”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缴并处以罚款。”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职工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综上所述,对于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故,则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因此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亡职工遗属死亡没有丧葬费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丧葬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其家属可以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丧葬费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请。法律依据: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发生工伤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或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只能领取一次。2.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因非本人意愿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工伤、病、非自愿失业等原因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并被认定为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一次性领取的金额应当在24个月内三次缴纳以内的应缴税前工资总额。综上所述,工伤丧葬费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请。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不可更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是指在劳动者因工死亡时,社会保险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补养费等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工伤丧葬费的申请需经过单位或者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因工致残、患职业病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工伤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工伤等级、医疗费用、工伤病人的生活费用和社会损失,确定工伤待遇标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劳动者死亡,依法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者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协助劳动者家属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综上所述,劳动者家属在劳动者因工死亡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并遵守规定的申请流程和时间,以获取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2种观点: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具体如下:1、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因病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4、员工或者公职人员死亡除了进行赔偿相应的死亡补偿金,还需要进行支付相关的丧葬费,这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项目之一。丧葬费和性抚恤金的领取流程如下: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抚恤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一般缴费年限超过15年(含15年)的,计发月数为14个月;2、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计发月数为14个月 * 缴费年限 除 15;3、失业保险死亡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按照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综上所述,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除此之外还有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则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基本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丧葬费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其家属享受的一项保障待遇。工伤丧葬费的发放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基本法》第十四条:“国家对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实行综合的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因工死亡的被供养人员累计缴纳工伤保险费满一年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一次性工亡保险金的标准给付;未满一年的,按月给付工伤保险金,直至累计给付一次性工亡保险金的标准。”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综上所述,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人员家属可以获得工伤丧葬费的保障待遇,具体金额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购买法定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丧葬费。因此,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依法予以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倍征收。”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缴并处以罚款。”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职工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综上所述,对于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故,则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因此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亡职工遗属死亡没有丧葬费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导致死亡,单位应当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工伤丧葬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以及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综上所述,工人工伤丧葬费需要先报社保,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待遇,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工伤丧葬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与工伤有关的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以及支付社会保险基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死亡,其丧葬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报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并承担一定的丧葬费用。2.《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负担职工的丧葬费用。职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死亡后三日内举办丧事,并向职工近亲属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3.《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丧葬费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死亡后三日内举办丧事,并向职工近亲属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用人单位还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丧葬费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亡职工遗属死亡没有丧葬费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与工伤保险是密切相关的。工伤丧葬费是指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导致雇员死亡所需支付的治疗、抚恤、丧葬及相关费用。而工伤保险制度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工伤待遇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等。因此,如果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制度所规定的工伤待遇。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规定,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抚恤和生活补助。”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职工死亡的,应当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工伤丧葬费无需先报工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工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费,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的经济补偿:(三)因工作原因死亡的,给予死亡赔偿金。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死亡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费”。综上所述,工人工伤丧葬费不需要先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费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后,如果单位为工亡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由社保基金负责出丧葬费,如未购买,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出丧葬费。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单位为工亡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负责,如未购买,由用人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当在职工因工致残、死亡时按照规定向其支付工伤医疗、伤残津贴和丧葬补助金等费用。对于丧葬补助金的支付,该条例没有规定是否需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职工因工致残、死亡时,按照规定向其支付工伤医疗、伤残津贴和丧葬补助金等费用。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工伤保险金中包括三项:医疗保险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工伤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津贴保险和丧葬保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丧葬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因此,对于具体数额的确定需要参考当地的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给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家属支付丧葬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综上所述,企业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时,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具体数额的计算需要参考当地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第2种观点: 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额如下: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恤金和丧葬费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抚恤金按照人数确定,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标准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的为9个月,3人以上的为12个月。当然,具体标准取决于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恤金和丧葬费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抚恤金按照人数确定,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标准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的为9个月,3人以上的为12个月。当然,具体标准取决于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职工工资而定。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缴费满3年及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个体参保死亡人员,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总额,低于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划入统筹基金的全部养老保险费,除按上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外的不足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丧葬费的社保待遇与工伤保险是密切相关的。工伤丧葬费是指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导致雇员死亡所需支付的治疗、抚恤、丧葬及相关费用。而工伤保险制度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工伤待遇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等。因此,如果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制度所规定的工伤待遇。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规定,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职工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抚恤和生活补助。”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职工死亡的,应当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有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都是通过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待遇批复下来后再到单位领取即可。在职员工死亡的,丧葬费是三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抚恤金是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上述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是三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抚恤金是三个月职工平均工资,由社保局支付。配偶没有经济来源,一直由职工供养的,需要经单位工会核定为供养直系亲属,另外享受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救济金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1)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1600元调整为32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企业职工(不含退休、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退休(含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在职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发生工伤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丧葬费用。同时,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也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用。社会保险和工伤丧葬费用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办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工伤职工的丧葬费用。”2.《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工作关系和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丧葬费用。”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发生工伤死亡,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丧葬补助金:死亡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扶养人员,每人最高不超过丧葬费用的三个月。”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企业应当承担工伤职工的丧葬费用,同时工伤职工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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