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也无力偿还的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一般由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以下情形中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二、共同保证人怎么承担保证责任
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未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保证人应当对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履行全部清偿责任。
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时,保证人内部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内部约定的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平原则平均分担。
三、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吗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根据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