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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6篇)

来源:参茉美食网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1、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4、节日、假日及离校期间,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学。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本协议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经双方签字后由学校存档。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庭

  班 级:▁▁▁▁▁▁▁▁ 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 学生:▁▁▁▁▁▁▁▁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暑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和谐的假期,根据《莒县教育局关于做好_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招贤中心初中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希同学们认真遵守、监护人切实教育监督。

  一、安全要求

  (一)学校方面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班主任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学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库、水渠、大井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携带火种,严禁在家中私自点蜡烛、点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吸食毒品,不参与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不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13、不准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4、玩耍时不做有危险性的动作,不起哄,不追逐打闹或搞恶作剧,不在狭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类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

  15、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妥善解决。严禁采用不当手段,如采用殴打、谩骂等方式解决问题,更不得勾结社会青年滋事。

  (三)家长方面

  学生家长要在假期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二、我(家长)自愿接受学校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

  年级

  班学生(签):

  监护人(签):

  招贤中心初中

  20_年7月2

学生关于安全的责任书

  贵家长: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不允许放学后,在学校、街道上逗留,打台球、进"三厅"、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二、禁止学生来校携带刀具、铁棍、钢管等危险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且公开处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由老师进行调解,严禁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反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造成轻微伤害的按事故责任承担医疗费,造成严重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费外,并报送机关处理。

  以上三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明确,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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