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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来源:参茉美食网

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走读生有事、有病,其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没有请假,没有按时到校上课,在路上逗留或进网吧、游戏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自己承担。 16、住校生在睡觉、课间休息时、爬大门外出上网、打电子游戏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17、学生在校期间逃学,由家长、学校配合寻找,并及时教育,如需在本校继续就读,需交保证金300元(叁佰圆),在本学期结束前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退还保证金。如果出现第二次逃学的,金变为罚款,且交保证金500元(伍佰圆)。

  18、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19、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2、小组成员自带手机,换好、带好电板,活动中随时待机,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3、学生过马路时,带队教师要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师: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带生。

  2、班主任应提前向学生做好注意事项所列的各种教育,同时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包括随班教师的所带的(学生人数),做到责任到每一个教师,管理到每一个学生。班主任同时选好小助手,配合教师做好管理。

  3、组织带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时候清点(掌握)的人数相符。

  4、在车辆往返途中,带队教师有责任制止本车司机超速行驶行为,如有情况应及时报告校领导。

  5、提高认识,随时随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视察周边环境,如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学生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要分头站岗,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6、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并时时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学生安全过马路。

  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7、自始自终,活动中不得请假、不得中途私自离开学生,不得饮酒,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8、出现特殊情况,不能随队进行活动的学生,由责任配班教师统一带回车队休息。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政教处、大门各一份)。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大门各一份)。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在防火期内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

运动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明确学校与班主任师生安全目标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对学生暑假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万宝镇红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目标责任:

  一、学校利用散学式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安全意识。

  二、组织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安排领导班子值班工作,及时排查校内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开业等活动。

  四 、落实“减负”规定,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班。

  班主任目标责任:

  一、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放假前,班主任老师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三、要了解本班学生假期中的表现,做到严格要求,及时指导。

  四、如学生发生危险事故,不论在校内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并迅速告知学校及学生家长协同解决。

  五、严禁私自为他人向学生作入口食物的宣传,严禁随意向社会推荐学生参加任何学习培训班,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六、班主任与学校要及时联系,协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签字人: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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