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安全维护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定中心校幼儿园园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送孩子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值班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父(或母)的身份证来接幼儿。
2、幼儿入园之前,其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园,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幼儿由家长接走后,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幼儿入园时,看护教师要看管好幼儿;下班时,看护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午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
4、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幼儿园主持全面工作的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四、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设置围墙.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性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园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漏电、触电。
五、要加强接送车辆的管理。
1、幼儿园要确保交通车辆安全.
2、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监护。
六、其他安全管理。
l、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其他活动,一定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置,并即时向学校报告。
5、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的抽查。
幼儿园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________学区 幼儿园园长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园长安全维护责任书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实际,特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幼儿园安全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与本园安全管理目标相适应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由园任组长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园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周”和“安全月”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全面落实教职工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目标责任制,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制定本园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全面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把“三防建设”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保卫能力和防范水平。
六、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按规定做好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负有启动应急预案和决定权和指挥权,把握好舆情,并组织好救援安抚工作。
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建立安全隐患随机排查。坚持每月第一星期及开学前对所有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师幼安全。建立幼儿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八、加强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积极联系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幼儿园周边文化市场,及时清理幼儿园周围游商摊点和非法建筑,严防高危人员,优化育人安全环境。
九、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评价体系,并做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师幼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安全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个性任务。
十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园长(签字):___
20__年__月__日
幼儿园园长安全维护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各幼儿园必须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用膳的幼儿园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必须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防止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食堂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四、要加强接送车辆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
5、严禁接送幼儿车辆进入中小学校园,在校门外清点幼儿人数后上、下车。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外出参观、踏青或其他活动,一定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学和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办园者或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园长(签字):
20_-2-26
幼儿园园长安全维护责任书
根据《校车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我镇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镇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校车管理实际,双沟镇中心学校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统一标式;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学校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凡配备接送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及时到镇中心学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