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
X年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部与 部门负责人)
一、 负责人是承担 项目部 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做到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基本要求
l、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计,将安全生产的思想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即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措施三落实。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做剑安全保障,并付诸实施。
3、施工过程中,必须遵章守纪,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等不良现象。
4、加强对一线工人的业务技术训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承担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各种防护和各种安全际志的悬挂设置。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科,并做好现场急救和保护工作,积极配合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科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三、控制目标
l、年度内员工因工死亡率为“零”:
2、年度内员工因工重伤率为“零”:
3、年度内不发生重大的设备、火灾等事故:
4、年度内无恶性上访及治安事件发生: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环境:
四、责任
负责人因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项目部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 负责人各一份。
虎岭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楼二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X年7月10日
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
为切实履行项目部安全责任的承诺,为加强项目部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施工车辆和机械出入和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杜绝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特签定交通安全告知责任书如下:
1、在高速公路范围内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作业队长是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员是所负责施工作业现场各工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是本部门、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职值交通防护人员协助高速交警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疏导指挥。
3、加强日常的安全巡查工作,对违规车辆、人员进行教育,遇屡教不改者可酌情进行处罚,处罚通知单无需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4、及时依据工程实际定做各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按《交通安全组织方案》有序摆放。
5、协助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部署、落实、总结。
7、自己遵守高速公路道路通行有关法律、法规,自己遵守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自觉协助甲方和高速交警部门、路政部门等单位交通管理工作。
8、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套装),所有施工人员严禁横穿通行中的高速公路或拦截车辆,必须经公路天桥或涵洞上下班。
9、现场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报批的郴州北互通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组织实施,并按高速交警批准的时间组织交通导改施工。
10、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前必须按《郴州北互通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中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精心组织。施工时必须顺道路行车方向依次由警戒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依次实施警戒和交通导改。
11、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导改作业时,应用专用车辆接送施工导改作业人员。施工导改作业人员不得在交通布控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12、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禁止无牌无证或牌证手续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证驾驶。
13、各施工班组应加强对现场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积极协助项目部维护好施工路段交通秩序,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14、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骑车上高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服从交警、路政部门的指挥和管理。严禁酒后上班、不穿防护服上班等行为发生。确保施工期间,无行车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5、加强本班组作业人员管理,彻底杜绝施工人员自由穿行高速公路,不得在路面行走、逗留,如违规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班组和个人自行负责。
16、交通安全责任书时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和上级机关、本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本级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