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修车间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我车间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我车间必须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专结合”双重领导。
二、机修车间设七名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冯秀莲负责钳工班的安全工作;李国祥负责车工班的安全工作;柴方有负责外线电工班的安全工作;杨勇负责内线班的安全工作;张家龙负责液压班的安全工作;王启文负责铆工班的安全工作;秦廷付负责检修班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工作。
三、机修车间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辐射、强光闪烁及易燃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车间主任签字,报领导科室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机修车间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机修车间专业管理人员负责。
九、机修车间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施工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机修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车间审核批准,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不得使用。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公司用电办公室的规定罚款。
十一、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机修车间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车间要及时对事故作出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机修车间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单位和个人,机修车间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机修车间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工地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材料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要定期对机修车间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