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书写申请书、写明申请理由、递交给主审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一、向申请判决书不公开的流程如下:1、书写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要包含标题、称呼、申请人信息、申请事由、法律依据、落款、日期、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等必备要素;2、写明申请理由;3、递交给主审法官,可以将申请书直接递交_负责案件审理的主审法官,或者是法官的司法辅助人员;4、根据实际情况和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将说明理由,说同意了该申请,就将按照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走。二、符合不公开条件的: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人民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2、对于下列几种依法应不予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3、人民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4、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权益等纠纷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术侦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认为不宜公开的其他信息。5、综上,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申请将该判决书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行动建议:1、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要求其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2、提交书面的判决不予公示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不应当公示的理由,要求撤回,至少申请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第三十九条: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由审判长提出申请,院长批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经2016年7月25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以法释〔2016〕19号公布。该《规定》共1,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现决定废止103件司法解释(目录附后)。废止的司法解释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本决定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人民所出具的判决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根据判决书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2种观点: 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具体如下: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送达到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效力,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应当提供,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判决书会一直有效。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书分为哪几类1、一审判决书。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2、二审判决书。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3、再审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对本院或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依照相关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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