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2、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反应或者投诉;3、也可以向对应的机构投诉;4、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派出所是的派出机构,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派出所职权范围是什么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宜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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