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有可能会。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十年不作处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当时已经有了处理,自处理结果宣布之时开始,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至今已经超过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的,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第3种观点: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不到案件的情况分为三种原因:第一种情况:查询的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员的犯罪问题、案件已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或者已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离婚诉讼案件或者案件内涉及到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人民判定该案件不适合在互联网上公开等情形则会导致无法查询到案件。第二种情况:如果案件里面内容涉及到个人的隐私或者商业机密等情况,在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且通过案件的承办部门审核后,在不涉及公共利益并且申请理由正当的情况下,案件是可以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互联网上所有网站公布的,所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也查找不到判决书。第三种情况:案件的内容已正在上传,但因为上传的资料里面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辩护人(包括律师)等个人隐私及机构组织的隐私而暂时无法显示和查询。如果案件内容不涉及上述三种情况,在浏览器上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然后在网页的左侧输入案号即可查询到案件。拓展资料:裁判文书网全部公开吗?对于裁判文书是否上网公开,《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根据“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来理解,裁判文书是应当一律上网公开的。只有《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法律依据:《最高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第1种观点: 查询的判决结果的方式具体如下:1、如果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2、如果不是当事人,在经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可以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3、如果委托的律师是要查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查询。判决生效开始执行的时间:1、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2、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3、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4、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诉讼。人民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般的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查询人民的判决书,也可以网上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者需要借助第三方软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第一款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第一款 人民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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